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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案例法(Case-based Method)一直為許多學科領域所廣泛運用。例如:管理、法律、醫學等,近年來,亦逐漸受到資訊科技教育(Instructional Design and Technology)的重視(Cross & Steadman, 1996; Ertmer & Quinn, 1999)。研究者指出,案例法可幫助學習者藉由分析、討論與解決實際問題的方式,來達到主動參與學習
對於資訊系統的使用者而言,過去相關的經驗確實對於他們在使用與操作新的電腦系統會有很大的助益。Gist 等學者(1989)指出,電腦經驗會增強使用者對資訊科技使用上的認知與信念,而這個信念可以幫助使用者克服挑戰與降低其使用新的資訊系統的恐懼。使用者若具備電腦的相關經驗時,面對新的資訊
新科技為學習帶來革命性的影響,而教育工作者更應該去思考如何提供學習者利用科技之便,來加強人際社會間的互動。Alonso & Norman (1996)指出,提供學習者、老師、與資訊科技間的多元互動,對新的資訊科技所重新建構的學習環境而言,實有其必要性。國內學者周倩(2003)建議未來可進一步研究不同
在以建構式主義為原理所設計的超媒體學習系統,學習過程中的即時、動態、以及雙向的交流顯得格外重要。學者Draves(2000)也認為,線上課程的重點不在於教學內容本身,而在於與學習者間的互動,而在網路的虛擬教室中學習,學習者必須透過溝通介面,達到與教材內容、老師、同學的互動以學習新知
科技接受模式(簡稱 TAM)為使用者電腦資訊系統接受度的決定性因素提供理論基礎。TAM主張個人的認知態度(認知的有用性與易用性)會影響其使用態度並進而影響其使用行為(Davis et al., 1989)。認知的有用性(perceived usefulness, PU)是指使用者對使用某特定的資訊系統會提高其工作績效的主觀認知;認知的易用性(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