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們認為如果資訊系統使用設計得當,可以提供三種功能: (1)視覺與感官的新奇娛樂性(Thomas and Calder, 2001);(2)資訊視覺化以增加對產品的理解(Mackinlay et al. 1994);(3)吸引使用者對特定資訊的注意力 (Nielson, 2000; Hong et al., 2004)。然而如何以及何時運用這些多媒體工具(文字、 圖片、聲音、影像、動畫等)是一個新的挑戰(Lim and Benbasat,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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