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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多元文化泛指廣電媒體應秉持多元文化精神製播相關節目、廣告內容,尤其涉及弱勢權益議題之報導時,更應審慎為之。基本上,多元文化精神在廣電媒體上的要求已經超過傳統新聞學要求之公正客觀報導,更強調人性尊嚴、人權保障及對社會價值之影響。
我國原由四大族裔(一般泛指原住民、河洛人、客家人及外省人)組成,近來隨著外籍勞工、移民、配偶之大量移入,儼然成為第五大族裔,使族裔文化問題更為複雜,此時廣電媒體如何處理族裔議題,當然會影響社會大眾對此問題的觀點,而較常見的問題是區分主流族裔與非主流族裔,分為「我們」及「他們」,而不視為「生活在同一家」的家人,這可能是一種族群語言的操弄,此種區分方式常與情感、語言、文化、地域、歷史記憶有關,也可能有利益分配與政治權力的問題,但這個區分則是種種對族裔誤解、偏見、歧視、刻板印象的源頭,在媒體內容呈現上,常是不同族裔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例如媒體在報導原族民涉嫌殺人時,雖殺人與否與其族裔無關,但仍強調其原住民身份,反之在漢人殺人時,卻又不強調其族裔;又例如,媒體可能為了娛樂效果,將外籍配偶塑造為「被接收」、「來掠奪」的形象,或將外勞塑造為「文化層次較低」、「說話含混不清」、「笨拙」,姑且不論節目效果有沒有達到,無形中都傷害了不同文化的人。 事實上性別平權已成為國際共同之主流價值,我國政府刻正極力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亦顯見受重視程度。據研究指出,廣電媒體是形塑「社會性別」形象之重要源頭之一(其他重要來源諸如家庭、學校教育),因而受到關注。一般而言,目前在社會上相對弱勢之性別族群,包含婦女、同性戀者、跨性別者等,基本上廣電媒體內容若具備性別平權意識,依循多元文化精神,平等尊重不同性傾向及性別者,對社會性別價值觀之形成,自有正面助益;然而,部分媒體可能以「收視率」或『娛樂效果』為由,在節目、廣告中填塞腥膻色之影像、聲音與對話等,並可能以開黃腔、性暗示、刻意裸露、性騷擾或窺視、批評、嘲笑、物化不同性別或性傾向者,抑或不斷複製性別刻板印象,例如戲劇節目中將女性塑造為「傳宗接代的工具」、在綜藝節目主持人揶揄、嘲笑來賓性別特徵、以「蒐奇」心態,偷拍手法報導同性戀議題等。 青少年議題屬於多元文化之「年齡」問題的一環(其他還有兒童、銀髮族之相關問題)。因為身處資訊爆炸年代,現代青少年獲取資訊之管道及速度,絕不比成人狹隘或緩慢,其身分認同不再受限於同儕同體,傳統社會權威對他們的束縛也漸趨式微,傳播媒體的發達也使青少年的人際溝通模式、文化表達方式迥異於從前。然而社會中盛行的「年齡歧視」心態,可能由本質上扭曲外界對青少年族群的觀點,而因廣電媒體從業人員大都為成人,於是所呈現之媒體內容,可能就是成人對青少年之相對權力關係的反照,於是在廣電媒體內容中,青少年形象可能流於「社會邊緣人」角色,例如經常呈現吸毒、中輟、鬧事、飆車之青少年形象,以簡單的框架(例如「草莓族」、「宅男」、「腐女」)定義、分類青少年,或將他們塑造為「病態族群」(例如憂鬱症嚴重、為感情而自殺)形象,種種呈現方式可能是偏見、刻板印象,或戴著有色眼鏡過度簡化表象,卻不追尋背後的社會脈絡、原因及他們細緻的次文化內涵,也未提供他們足夠的發聲管道,這就形成多元文化理念中,所述的「文化偏見、歧視」意涵。族裔議題
[編輯]性別議題
[編輯]青少年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