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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中記載曾有一「常不輕菩薩」,見到任何人,均待之如佛一般禮拜,因其認為每一眾生本具佛性,每一眾生與佛平等無二,因此看到一切眾生等同看到佛,均無比恭敬與禮拜。別人若無法認同,而予以唾罵搥打,亦不生怨懟,恭敬如常。每個人都期待受人尊重,若有人不尊重自己,一定心生懊惱,悶悶不樂。既然如此,應先從自己做起,先尊重別人,則別人亦必同等回饋──尊重自己,亦即:「尊重別人即是尊重自己」。如此己利利人,也算善事,何樂而不為?
想要獲得信賴關係,就必須讓自己先成為一個值得信賴的人,如何做到?唯有透過內向修練,自然地從自內心出發,從想的、說的、做的都是一致性,永遠也不背離這樣的原則。許多人常這樣感嘆,我對某人這樣誠心誠意,為什麼對方都感受不到?好像自己深受他人辜負,事實上,以自我的想法,認為自己應該獲得他人信任,這就是錯誤的想法。相反地,應該把是否獲得他人信賴的想法丟棄,然後堅持自己說到做到的原則,即使是再小的事情都一樣,因為只要一次打破這樣的原則,就等於打破了過去建立起來的信賴關係。除此,被我們視為小事的事情,對別人來說,可能是一件大事,換句話說,我們無法衡量事情的大小,事情的大小,是由對方來衡量。言而有信,是獲得別人信賴最關鍵之處。